兩篇文章都是講及一個女明星出的新書中有很多的錯字。
但卻有兩個完全不同的看法。
李純恩覺得女明星是文盲,出書有錯字是不可以原諒的。
陶傑則覺得書的內容比正字要緊,他覺得女明星犯的不是大錯,只是有可改的空間罷了。
反而他在這件事情中強調的不是女明星的錯,而是傳媒的sound-bite式報導方法。
說真的我不知出悠閒書有多個錯字,甚至是有文法上的錯誤,是否不可以原諒的錯,因為我本身是「一個中五會考中文科曾考上F」的人。但我覺得一本書最重要的不是內容嗎?悠閒書不是給人消遣的嗎?香港人就是這樣,說得好聽就是muti task,說得難聽一點就是功利主義。明明是為消閒才看書的,但卻又要求在看書的同時,增加中文的讀寫能力。
話說回來,如果寫悠閒書的寫錯字是文盲,那出報紙、教科書的寫錯字是不是要判死刑。
不過這兩篇文章都有一個共通點,就是用「o靚模」來與女明星作比較。看來「o靚模」真的是傳媒搞作的成功例子。
(補充一句:報紙雜誌天天都說書展中,有很多人買「o靚模」的書。但事實並非如此,據書展的官方公佈,寫真集的銷量只佔總銷量的百分之四罷了。)
好友在faceboook的回應:
RS: 睇完你的感覺,我又加幾隻字啦!
用錯字其實不是什麼大不了,間唔中一兩個問題不大
但有成百幾個就.......
其實佢中文程度唔好唔等如佢唔可以出書
問題係係個校對!如果有校對執下才出街,出錯的樹會就減
錯字係唔可以睇少,學習中文不只是對住課本,有時日常生
ps.我少看書,錯別字都多,而家比本書我讀都可能找不
「o靚模」,又突出自己本書係小說(雖然裡面有一張濕身透視三點式泳裝照),所以引起人特別對佢本書有好奇吧~!
因為連我也這樣想過,會是怎樣精彩的小說呢?
不過錯別字係校對問題,內容是重要,但她的fans唔覺意跟住佢錯都重要架.....
SY: 讚成你們的看法,果然事出必有因。
因為連我也這樣想過,會是怎樣精彩的小說呢?
不過錯別字係校對問題,內容是重要,但她的fans唔覺
SY: 讚成你們的看法,果然事出必有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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